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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东北秋粮收购政策有所调整



    作者:市粮食局 发布时间:2013/12/3               浏览人数:7043


 据近期相关信息显示,今年秋粮生产连续丰收,尤其是东北新粮上市后,将全面启动托市收购,政策市特征明显,大量粮食进入政策性收购渠道,收购量将创历史新高,为解决东北秋粮收购“粮满仓”之忧,国家将从六个方面进行政策性调整:

  一、租仓建囤:连年丰收导致东北主产区仓容紧张的矛盾日益突出。针对仓容不足的实际困难,国家提出了“建一点、移一点、销一点”的组合拳政策。今年东北地区预计收储粮食6000多万吨,但目前仓容4000万吨,缺口明显。今年国家首次允许中储粮在委托收储库点仓容不足、收储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租赁社会仓容。国家还批准中储粮适当搭建露天临时储粮设施2000多万吨建设,在秋粮收购中全面投入使用,解决东北地区农民售粮问题。为解决传统露天储粮设施防火标准低、安全隐患大的问题,今年东北地区搭建露天储粮设施费用标准由以往的70元/吨一次性提高到117.35元/吨。

  二、跨省移库:中储粮正抓紧完成跨省移库任务,将争取为东北地区腾出1200万吨有效仓容。

  三、增加库点:中储粮总公司在东北已安排收储库点2017个(其中直属库340个,租赁库点823个,地方国有粮食企业854个),收储能力3985万吨。

  四、扩销增补:符合条件的关内企业到东北产区按不低于最低收购价或临时收储价采购粳稻、玉米,国家将按140元/吨的标准给予费用补贴。预计销售1000万吨,这将是今年东北秋粮收购的利好因素。

  五、调整贷款:今年国家对秋粮收储的贷款机制做出了较大调整。玉米、大豆临储收购资金由原来中储粮总公司统贷统还调整为由收储企业分别向农业发展银行贷款。“统贷统还”的政策延续了7年,根据不断发展的形势确实需要进行调整完善,改为分贷分还后中储粮作为临储政策执行主体不变,今后将由中储粮、国家粮食局和农发行三方共同进行信贷监管。

  六、齐抓共管:中储粮方面表示,结合落实分贷分还政策,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农发行与中储粮三方对委托收储库点实行共同定点、共同组织收购、共同组织验收、共同监管、共同处理违规行为,共同对本地执行政策性收购的秋粮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责,形成多方管理和监管合力,共同保障政策的落实和储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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